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考核
启动考核程序后,考核时间、地点及岗位考核内容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
1.考核现场提供材料
考核现场,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同时,应聘者还须提供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或其他作品)及奖励原件,以备复查。
2.考核形式与程序
考核由面试、综合技能评定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任教师岗(B180101—B180124)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岗位(B180125—B180126)面试采取专题研讨、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1)面试。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90分,60分为合格线。
(2)综合技能评定。内容包括:发表论文、作品,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评定。具体办法为:应聘人员接到学校的考核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科研成果及奖励复印件(如为著作,复印其封面、封底及目录页,并按序装订)快递或送交至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人事处组织评审。在考核现场,评委针对其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提问并打分。综合技能评定成绩满分为10分,不设合格线。
3.总成绩计算:
考核最终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如下方式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技能评定成绩。
考核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各项考核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程序执行。启动考核程序的岗位招考工作,自启动考核程序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三)体检
对考核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四)公示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和排名等。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四、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265524
联系人:吕老师
五、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部门:江苏开放大学监察处、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5-86265341
联 系 人:张老师
六、招聘工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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