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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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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必须于10月18日下午19:3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缴费成功后才可以打印考试证。

5、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10月18日18:00至21: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考试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者于2019年10月18日下午20:00至10月19日上午9:3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笔试定于2019年10月19日举行,笔试当天须携带考试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当日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于2019年10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考试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信息表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玄武区教育局   025-84550138

秦淮区教育局   025-52650617

建邺区教育局   025-87778244

鼓楼区教育局   025-8323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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