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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对面试有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15%;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七、体检:
1、各岗位根据本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区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报考资格的复审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则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且拟聘用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十、监督举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纪委(监察委):0510-83598820
十一、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职位条件和考务信息等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wxrskszl/
十二、本公告由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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