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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须于2019年8月16日前取得。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⑶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om:8012/wsbmStudent)中打印《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5、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6、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7、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与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51795。
八、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事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68781900(G01),68750587(G0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8050246。
附件1:2019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19年专业参考目录.doc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事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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