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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录用
1.经过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本市关于编外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36698051
监督电话:0512-5771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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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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