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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计算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设置60分为合格线。综合成绩在相城人才网上公示三天。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复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递补和其他说明
在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补充材料、递补、补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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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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