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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进一步充实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务员队伍,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9年丰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科员级及以下职位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担任科员级及以下职务;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 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选调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遇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职位数。
(二)考试和适岗评价
1.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适岗评价。对参加面试人员开展适岗评价,采取专业测试等方式考察考生胜任岗位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按笔试、面试、适岗评价成绩分别占40%、30%、30%计算总成绩,每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考察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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