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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进流程
(一)材料评议:对考生提供的反映其综合素养的相关材料(学业水平、履历、资格和荣誉证书等)进行评议,对其学业水平、能力素质、个性特质、适岗性等进行全面考核,并量化打分,100分制。按专业大类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评议要素和要求见附件2。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100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不合格不计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材料评议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人选确定:每一专业大类综合成绩第一名优先确定为引进人选。上述“第一名”放弃及引进总额出现的缺额,从所有取得综合成绩的未入选人员中依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五)考核聘用: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与溧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相应劳动关系,按照专业匹配和人岗相适度选送到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镇(区)事业单位工作、学习和锻炼。考核期一年,考核合格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由本人自谋职业。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六)待遇和服务期
1.考核期和正式录用后的年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年终考核奖等组成,年收入不少于13万元;
2.签约上岗后,没有住房的可安排人才公寓居住,免收租金;考核合格录用后,在溧阳市行政区域范围购买住房给予一次性补贴,研究生50万元、本科生30万元;
3.五年内(含考核期)累计二次考核优秀,优先纳入溧阳市年轻后备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
4.用人单位出现中层岗位空缺,优先推荐提拔;
5.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聘任并享受相应待遇;
6.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五、纪律与监督
人才引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为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9-12388。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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