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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笔试
1、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辅导用书,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材料作文。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可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满分的50%以上(含)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市人社局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并在面试开始前对考生身份证、江苏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统一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由招聘部门(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517-83646465;
监督举报电话:0517-8366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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