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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说明:同等条件下,有其他法律职业经历者优先聘用。
面试由盐城市司法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聘用
(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司法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拟聘人员与盐城市盐城公证处订立聘用协议,工资待遇按盐城市司法局核定的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继续聘用者取得公证员助理资格或公证员资格后,依据公证处内部管理办法,根据个人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司法局0515- 8830570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市纪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515- 81611806。
盐城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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