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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4人简章

2018-11-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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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展鸿提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至2000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笔试采用专业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评方式进行。考试范围详见《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考试大纲》(附件2),具体为:

  1.专业理论测试

  专业理论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各岗位专业理论测试内容为:

  ①声乐、器乐岗位:

  乐理、视唱练耳。

  ②表演岗位:

  戏剧人物分析。

  专业理论测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8:30-9:30。

  2.专业技能测评

  专业技能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各岗位专业技能测评内容为:

  ①声乐岗位:

  自选曲目演唱(共演唱两首,其中歌剧选段一首,其他曲目一首)。

  ②器乐岗位:

  自选曲目演奏(考生自备三首演奏曲目,考官现场从中选择两首对考生进行测评)。

  ③表演岗位:

  自选篇目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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