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240246|微信公众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④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2、初试与复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通过初试与复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
3、综合能力考评。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根据初试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5、体检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6、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五、培养管理
1、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
2、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基层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和现实表现安排相应岗位。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选调人员工资、保险等享受区内同等岗位人员待遇。非南通地区生源的毕业生三年内享受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
六、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港闸区委组织部、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ntgzdj.gov.cn/(港闸党建网)
咨询电话:0513-85609742,0513-85609798
监督电话:0513-85609792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