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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公告

2018-10-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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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报考教师岗位需试讲的,试讲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成绩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仅有笔试的,笔试成绩计算为考试成绩;考试既有笔试,又有试讲的,按笔试、试讲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2、考核

  考核按以下程序办理:

  (1)填表: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2《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军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由部队批准随军的政治部门于2018年11月16日之前将表格连同备注要求相关材料报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2)考核积分:根据军人相关情况进行考核积分,基本分为50分(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按满分计算),优先安置对象可另行加分。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和考察人选。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在事业单位编制员额和岗位类别、等级范围内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因涉及跨岗位类别调动和聘用的,可按本人原岗位类别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在宁就业安置资格,今后也不再作为安置对象。

  凡发现并查实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随军家属政策咨询:025-68788098

  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025-80933222

  考务咨询:025-83151200

 

  附件:

  1. 2018年度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岗位信息表

  2. 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军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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