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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对专业测试有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
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等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各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12333、0510-82823315
考试组织、考务等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91582、81891587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十三、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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