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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试范围见报名系统内《江苏省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5.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六、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另行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专业技术(从业、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
七、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及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九、体检
体检由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并协调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1.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1.对拟录取者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及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二、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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