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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南京航道局2022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57人公告

2022-03-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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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除一线船员岗位和一线测量员岗位外,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总分50%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长江南京航道局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njhdj/)上公布。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资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验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

4.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并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足3倍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70%及以上(一线船员岗位和一线测量员岗位为60%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未合格者不予计算综合成绩,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长江南京航道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我局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局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

(三)咨询、监督电话

1.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2.政策咨询电话:025-58996836(工作日);

3.监督电话:025-58996905(工作日)。

附件:

江苏省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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