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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21年度市属国有企业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简章(150人)

2021-10-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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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进入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选聘公告明确的官方渠道、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向监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取前,经递补后岗位仍然空缺的,由监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市选聘办同意,可对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等考核,择优聘用。

八、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聘期满4年,表现优秀的,经单位推荐可参加公务员公开选调。在苏工作期间,可根据《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引进重点领域紧缺人才认定和激励办法(试行)》、单位性质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申请享受相应薪酬补贴、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8615327、68616878、65210129、65218373。

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报名系统技术保障电话:0512-65224092。


  附件:

《苏州市2021年度市属国有企业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xls







                 

          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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