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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按不低于1:2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3、考核方式: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满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要求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6、对进入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辅助岗岗位面试的人员进行实操考察,实操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加5分。
7、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录用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53989735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本简章由太仓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太仓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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