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
当前位置: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2021-09-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240246|微信公众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各项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2020年9月30日前未来得及办理或2020年10月1日以后回国的,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第二项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有学生干部要求的需提供干部证明材料;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具备教授以上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等)。

(二)考试考核方式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辅导员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思政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试讲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chu.yctei.cn/main.htm通知公告栏)公布姓名、笔试成绩、岗位以及排名。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5)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辅导员岗位最终成绩=笔试×50% +面试成绩×50%。思政教师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短期招聘在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未按期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583908

联系人:王老师  谢老师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