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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走人才强教之路,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5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宿豫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2年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学科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相关学科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近3年内一直从事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学段学科教学工作。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七)志愿在宿豫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9.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0.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8月1日-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非工作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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