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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1日(09:30—12:00,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503会议室。
二、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的2寸照片两张(背面写好姓名)。包括但不限于: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亦可提供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2)。
(二)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三)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等材料。
(四)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考面向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五)所有岗位均需提供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需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岗位,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跟踪考察簿》复印件(复印件需支部盖章,复印人签字)。需新闻记者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岗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16:00。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复审通过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现金),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复审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复审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资格复审当天按时到达,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资格复审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健康监测期的,资格复审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健康监测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资格复审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健康监测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健康监测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健康监测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资格复审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配合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五)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资格复审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资格复审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四、请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面试公告,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咨询电话:0527-85271823。
2021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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