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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1-07-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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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6日(8:30—18:00,中午不休息)。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根据《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迟至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以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档案托管证明、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4)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须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提供复审当日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面试将于2021年7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

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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