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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A、B类岗位进行笔试。A类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能力为主;B类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于2021年7月17日在南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A、B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C、D类岗位在试讲(面试)开始前,对报名成功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主要查验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A、B类岗位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下一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复审不通过、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三)试讲
A、C类岗位进行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教学能力,由评委对考生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因素做出评价。具体试讲办法将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A类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试讲人员。C类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试讲。
(四)面试
B、D类岗位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B类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D类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五)总成绩
A类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的比例计算。B类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C、D类岗位试讲、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时,A、B类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C、D类岗位若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到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的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关志佳,025—83329607。
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联系人:王耀文,0516—87815013。
2.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人:路林林,025—85400551。
报名管理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5—52616712。
八、招聘工作监督举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25—8333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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