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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海安市公安局招聘巡特警辅警10人简章

2021-05-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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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经复审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费用按实自理)。

(三)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800米跑、4x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若进入体能测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比例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1.5比例的,按实确定。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加分

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进行公告。

(四)政审、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体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考察由海安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体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88968068。

咨询电话:69878315

七、本简章由海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海安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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