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
当前位置:

2021年江苏徐州丰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26人公告

2021-05-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240246|微信公众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二)资格复审

 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应聘149岗位的人员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应聘其它各岗位人员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3.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现金)。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公布。 

(三)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

五、公示及选岗

(一)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 1
  •  
  • 2
  •  
  • 3
  •  
  • 4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