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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考生填写《扬州市从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可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2)。
2.提交1寸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含电子档jpg格式)。
3.根据所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2)江苏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3)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非我市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已被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被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期满合格人员;已经承诺放弃直接聘用和专项招聘的期满人员。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程序最终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扬州人才服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类别、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三支一扶”办备案后,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进编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不再约定试用期。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六、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51365。
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78252。
附件:
1.《扬州市从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扬州市从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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