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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30人)

2021-03-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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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惠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惠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u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6.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必须实行回避;

  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⑷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因违纪而受过处理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⑴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⑵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⑶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按实计算(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计算截止日为2021年8月31日。

  3.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可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与之相符岗位。

  5.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四、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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