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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12-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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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南通市通州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计划

全区事业单位(不含各级各类学校和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姓名+联系方式)发至邮箱895387156@qq.com。相关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②获得的奖励证书;③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④《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核

对报名参加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选。

4.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遴选,取消情况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综合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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