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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公告中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岗位面试人选确定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社局陈述申辩。
(五)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0年溧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报考人员关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有关公告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附件2:2020年溧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4:2020年溧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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