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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江苏盐城市水利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20-12-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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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6)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水利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有关准考证领取事项另行通知)。

(3)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招聘单位及市水利局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所有岗位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

四、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水利局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水利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单位可以在拟聘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27(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7019604(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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