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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753人公告

2020-10-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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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民政局网或各区人民政府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区合并招聘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办法进行选岗。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岗位信息表中关于服务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一)网上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系统考务咨询: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025-83268276

  (二)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民政局: 025-83635682

  南京市玄武区卫健委:025-83682465

  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025-87753707

  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025-87778051

  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025-85570532

  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025-52883316

  南京市江宁区卫健委:025-52137216

  江宁医院:025-52087071

  南京市六合区卫健委:025-57758718

  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025-57311235

  南京市溧水区卫健委:025-57210959

  南京市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025-8802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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