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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镇江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5人公告

2020-09-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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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社会发展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网站(http://jxqjy.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其中岗位代码为7-12和14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1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0511-80825663(新区社会发展局);

  监督电话:0511-83175019(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

  0511-83378271(新区组织部)。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0第二批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镇江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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