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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苏州市属国有企业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80人简章

2020-09-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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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其中统招岗位(岗位代码001—005)体检合格者,由市国资委牵头组织选岗,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工作单位。


  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选聘公告明确的官方渠道、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向市国资委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取前,经递补后岗位仍然空缺的,由市国资委书面申请,经市选聘办同意,可对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等考核,择优聘用。


  八、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在苏工作期间,根据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相应住房补贴(不低于本科400元/月、硕士600元/月、博士800元/月,保障期三年)、生活补贴等待遇。


  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一年内报考本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8616557、65210129、65218373;


  选聘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联系电话详见《选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1.《苏州市2020年度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市属国有企业)》.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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