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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资格复审来宿迁参加面试的外地考生给予报销往返车费(凭票据报销),路费核报标准:汽车票、高铁(动车)二等座、火车硬卧(保险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考生综合素质等为主。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医院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28070(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27—80528250(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0527—84359139(宿迁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附件: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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