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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高港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7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未同意或区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该岗位开考比例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9月2日9∶00-12∶00。
(7)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区人社局(408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221.226.38.34:8020/)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区人社局(0523-86966546)联系。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考生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卷面总分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材料作文。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8日,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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