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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应聘者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的规定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邮件中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有异议可电话咨询。
五、考核评审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组织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进行专业考核和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特长、学术影响力、教育知名度和专业发展潜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体检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成立紧缺教育人才引进考察工作小组,对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取和聘用
通过政审和体检的拟录用人员须经吴中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名单在“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与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八、岗位待遇
1. 享受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2. A、B、C类人员经评审认定,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具体相关细则详见《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吴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2019~2021)的通知》吴政办[2019] 89号)。
九、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52360。
十、本公告由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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