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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6-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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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09、10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计算。

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处理。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09、10岗位采取加试;其他岗位以面试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

1.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901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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