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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7月8日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总成绩计算方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60%;
市路灯管理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录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拟招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515-805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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