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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 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有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聘用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xlx.gov.cn/rlzyhshbzj/index.s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报到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取或录取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三年。
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后连续工作未满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0-831586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无锡市梁溪区纪委:0510-83158842
十三、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20年上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二:2020年上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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