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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8人)

2020-05-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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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姑苏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姑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人员均安排在各事业单位工作,按照工作需求、岗位匹配度等原则进行首次分配,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交流及相应值班安排。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582305。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330737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苏州市姑苏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1.《苏州市姑苏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



苏州市姑苏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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