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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393名公告

2020-05-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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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93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1、2、3、4,其中附件2、3、4为教师岗位。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特定岗位面向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5月27日9:00-6月2日16:00。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5月27日9:00-6月3日16: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5月27日9:00-6月3日16: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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