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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徐州市贾汪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5-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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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五、公示

 

  贾汪区委组织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贾汪党建网、贾汪区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贾汪县委组织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选岗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贾汪区委组织部组织体检合格并政审合格的人员选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述方法处理)。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选岗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贾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16-66889829(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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