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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研究成果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核程序
考核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程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18042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118333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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