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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名单在“豫见先锋”公众号公布。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宿豫区委组织部会同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在“豫见先锋”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或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宿豫区委组织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988377
监督电话:0527—80988075
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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