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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公示。。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要服从岗位安排,接受派遣到社区开展相关工作,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社区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玄武区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八、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玄武区民政局电话:83682338
(二)监督电话
玄武区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83682607
玄武区民政局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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