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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及时缴费并查看缴费状态。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踩点”缴费(临近缴费截止时间时才进行缴费操作)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亦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26日9:00起在http://www.czks.cn/ExamTicket_SearchList.aspx?idShow=15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3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简章发布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简章公布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七)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若考生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由区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对其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政审)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根据考察(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在简章公布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
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九)聘用
1、人员一经录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尚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两年内取得资格证书,否则合同到期不再聘用。
2、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88890527
监督电话:8889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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