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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海安市司法局招聘3人公告

2018-12-0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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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海安市司法局)

  展鸿提醒,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派遣到海安市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海安市司法局开发区司法所 司法社工 1名

  海安市司法局大公司法所 司法社工 1名

  海安市司法局南莫司法所 司法社工 1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办公辅助岗位2745元/月,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人社发[2013]9号)文件要求,报名对象为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海安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特困职工家庭的;(3)城乡零就业家庭的;(4)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5)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6)人社部门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不限;

  5.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收取笔试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长江东路10号东一楼大厅);

  资格审核:市司法局负责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8年12月19日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进行公示。

  准考证领取:2018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4 日笔试,2018年12月26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考计划。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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