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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12人)

2021-10-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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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与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分数,再加上加分项,即考试总成绩=笔试分×40%+面试分×60%+加分项。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对应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人员需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施桥镇成立考察小组组织实施。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入围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内工资按不低于扬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本镇村(社区)普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聘用分配服从安排,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防疫要求

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笔试、面试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还须提供有效的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571847。

七、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14-87571810。


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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