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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岗评价主要从报考者学历、工作经历等方面评价报考人员能岗相适度。适岗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30%及适岗评价成绩20%占比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录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适岗评价、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求报考者提供由报考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等。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城中街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聘用人员自行解除,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岗位待遇
1.试用期内,参照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基本工资,缴纳五险。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参照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标准发放报酬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3.食宿自理。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街道党群工作局组织,街道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1950055。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的健康安全,将疫情防控工作贯穿报名、考试的整个招考过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凡是近期有中等风险以上地区旅居史的必须提前申报,协商处理,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全部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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