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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七)体检
1.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与公示
1.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由区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对其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政审)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在简章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公示。
(九)聘用
1. 人员一经录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尚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两年内取得资格证书,否则合同到期不再聘用。
2.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88890527
监督电话:8889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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